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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只要有的谈,就一定要谈”——四十铺法庭将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作者:徐桥伟  发布时间:2024-10-10 10:36:30 打印 字号: | |

近日,绥德法院四十铺法庭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件过程一波三折,四十铺法庭负责人王武文和调解员马春元多次给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得以案结事了,达成协议并当庭兑付了约定款项。


案件经过:原告马某向四十铺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接到案件后,四十铺法庭负责人王武文便将案件交到调解员马春元手中进行调解。马春元当即联系原被告到庭,了解双方都有离婚意愿,但是双方因孩子的抚养问题一直协商未果,被告王某表示要抚养孩子,需要原告马某一次性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原告马某表示自己没有固定工作,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从而使得案件陷入僵局。法庭负责人王武文和调解员马春元秉着“只要有的谈,那就一定要谈”的工作思路,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后,当天,原告马某带着现金来到法院,被告王某当庭点验,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确认,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四十铺法庭始终将以和为贵、息诉止诉的司法理念融入工作当中,致力于让每一起纠纷得以有效解决,做实做细诉源治理各个环节,将大量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徐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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