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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人民有所呼 司法有所应
作者:李静静  发布时间:2023-03-23 21:40:26 打印 字号: | |

绥德法院义合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将案件带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审理,是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

本着“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的原则,义合法庭决定在中角镇政府开展巡回审判。针对案件各方当事人住所地均在中角镇,为方便当事人诉讼,义合法庭于2023年3月16日在绥德县中角镇镇政府“说事堂”巡回开庭审理了原告薛某某与被告白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开庭审理前,邀请中角镇镇政府“说事堂”及司法办的工作人员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在调解意见差距大,未能达成调解的情况下,法庭及时就地开庭。该做法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方便群众诉讼,使得群众在家门口就得到优质的司法服务,同时将普法宣传法治教育融入到了司法实践中,把诉源治理和服务乡村振兴融入到司法实践中。

开展巡回审判,不仅发挥着便民利民、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积极作用,也增强了审判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力度,合理的照顾到偏远地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要,最大限度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冯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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