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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城春雨·2023】绥德法院:因案施策巧结三案,执行攻坚持续发力!
作者:李扬帆 马祁钰  发布时间:2023-03-13 18:39:30 打印 字号: | |

“驼城春雨·2023”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绥德法院和时间赛跑,精准施策、连续作战、持续发力。近日,通过执行联动、申请人提供线索,高效执结三起案件。

案例一:同村村民对簿公堂 法院温情执行解恩怨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李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绥德法院立案执行。39日,被执行人李某某通行榆林北高速路口时,被公安检查站民警控制。执行干警将李某某带回绥德法院后,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同村村民,遂从情感角度出发,希望双方各退一步、心平气和解决纠纷。经执行干警耐心调解,申请人表示愿意放弃部分利息,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一次性偿还全部案款7万余元,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和解。

案例二:申请人提供执行线索 法院精准出击把案结

申请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被诉至绥德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在绥德县城东某处工地。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涉案地点,将被执行人依法强制拘传。执行干警通过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依旧没有履行意愿,法院依法将其留置。迫于执行压力,最终被执行人当场兑付2.6万元,案件一次性履行完毕。

案例三:“老赖”谎报工作被识破 法院果断执行促履行

被执行人郝某康、郝某宏向申请人绥德农商银行贷款20万元,并约定贷款利息。后因二被执行人迟迟不还该笔金融借款,被绥德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9日,榆林南高速路口公安检查站协助绥德法院将被执行人郝某康控制。郝某康被法院拘传到庭后,声称自己从事保洁工作,无履行能力。执行干警通过观察其穿着和私人物品,判断郝某康有可能说谎,遂查询了其消费记录,发现其每月消费能力远远超过保洁工资。执行干警言辞义正地告知对方,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郝某康这才认识到严重性,坦白自己是收费站收费员,当日便还款7万元。

同日,执行干警趁势而为传唤另一被执行人郝某宏到案,郝某宏迫于司法权威,当日还款5万元,下剩借款本金及利息于312日一次性偿还完毕。

通过集中执行行动,绥德法院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成效明显。下一步,绥德法院将秉承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办案质效和规范化水平,以切实行动和实际成果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

 
责任编辑:冯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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