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当中,总会遇到很多“奇葩”人、“奇葩”事。11月8日,陕西绥德一名被执行人在被拘传过程中竟然开起直播,跟“粉丝”分享自己的“特殊经历”,当然他也为自己的“法盲”行为付出了代价。
事件的主人公,名叫马某某,据称还是位“小网红”,因其没有履行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法院判决其履行的还款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11月8日,接到消息发现马某某行踪线索,绥德法院执行局迅速组织干警前往拘传。
马某某被拘传到法院拘留室后,戴着手铐,丝毫不觉这是一件羞耻的事情,竟趁法警不在暂时无人看管之际,镇定自若地拿出手机、打开直播,兴奋地向他的“粉丝”们分享这“难得的人生第一次”,直播时长达20多分钟。其行为被发现后,干警对其告诫劝阻,马某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关掉了直播。
良序社会的构建,既要依靠法律的强制规范,也要依靠道德的自我约束。本案中的被执行人马某某,拒不履行判决中的法律义务,是不畏法;拘传过程中大肆直播,是不知耻,且这种直播行为,不仅是藐视司法权威,把严肃的司法活动当做儿戏,还向社会传达了一种网络时代下娱乐至死的错误价值观,影响极坏。经讨论,绥德法院拟对马某某罚款10000元以示惩戒,鉴于马某某悔错态度良好且愿意主动缴纳罚款,最终决定只对其罚款5000
元。
网络时代,拍照、直播已经逐渐成为人们记录、分享自己生活的新手段,这是科技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的便捷,但同时也为作为科技使用者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学法知法敬法,要知荣辱、明羞耻、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自觉用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拍照、录像、直播切不可不分场合、不分地点,免得像马某某一样受到法律的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