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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法院“诉前调解”快速调处一起异地租房纠纷
作者:王禄锦  发布时间:2022-06-08 18:53:39 打印 字号: | |

6月7日下午临近下班时分,绥德法院速裁中心来了一位黑龙江籍当事人雷某求助,该中心负责人得悉情况后,认为情况非常特殊,当即委派本院特邀调解员王禄锦同志介入调解。

经核实,雷某在一个月前经协商在绥德城区以每月350元的价格租赁燕某二层楼房三间,约定租期最低不低于一年,雷某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预交租金六个月,然而事与愿违,租房一个月后雷某因为老家有急事,急需返回东北老家,双方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及退还租金问题发生纠纷,为此雷某曾向当地多家单位投诉,均未能解决纠纷,雷某自己确定的返程时间即将来临,问题仍未能解决,心急如焚,抱着一线希望找到绥德县人民法院求助王禄锦同志当即与燕某取得联系,在电话中耐心细致做燕某的调解工作,并约燕某来法院第三方服务中心调解,起初,燕某对抗情绪非常大,认为自己的房屋本来不对外出租,是雷某再三要求下,答应最少租赁一年方才出租的,而且为了方便租住,新购潜水泵一台,雇佣保洁员将房屋彻底清扫了一遍,自己的经济损失也很大,坚决不同意退还租金,王禄锦同志一边给燕某端茶倒水,一边耐心听其倾诉内心的委屈,经苦口婆心的调解后,燕某被王禄锦同志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感动了,当即答应退还预收的部分租金,当王禄锦同志电话通知雷某来法院领取退还的租金时,雷某非常感动,完善有关的调解手续后,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送走外地当事人雷某后,王禄锦同志虽然感到有点累,但心里非常高兴和满足。

绥德法院非常重视诉前调解工作,起到了既化解矛盾纠纷,又节约了有限的诉讼资源,而且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责任编辑:冯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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