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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绥德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3 18:52:27 打印 字号: | |

为了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按照中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绥德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充分发动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为方便群众举报反映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犯罪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销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4.老年旅游、文化艺术品交易等领域涉诈问题;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9.以“养老”为名的其他涉诈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2—5616031

举报邮箱:781536578@qq.com

举报地址:绥德县人民法院

绥德县人民法院呼吁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为,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为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绥德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责任编辑:冯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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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0912-5612335

立案热线:0912-5717788

投诉电话:0912-564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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