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按照中省市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绥德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充分发动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为方便群众举报反映养老诈骗问题线索,现将举报内容和方式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犯罪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销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以下表现方式: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以“老年社区”“老年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山庄”等“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老年人购买等涉诈问题;
4.老年旅游、文化艺术品交易等领域涉诈问题;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涉诈问题;
7.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9.以“养老”为名的其他涉诈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12—5616031
举报邮箱:781536578@qq.com
举报地址:绥德县人民法院
绥德县人民法院呼吁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此次专项行为,举报反映涉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共同为老年人筑起识骗防骗坚固防线。为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绥德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