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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法官进现场查“真相”
作者:薛配配  发布时间:2022-03-30 19:22:13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修路本是件便民利民的好事,但在修路过程中也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我们好心修路,却被诉至法院当被告,真是冤呐”,绥德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刘伟巍说道。

2021年,为连接村级道路,方便村民出行,早日脱贫致富,绥德县交通运输局为白家硷镇东贺家石村与满堂川乡申家峁村之间修建了一条生产、生活道路。修建完毕后,东贺家石村村民党某江以该条道路系旅游观光道路为由要求绥德县交通运输局对其占地进行赔偿,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绥德县交通运输局诉至法院。

2022328日,案件承办人综合审判庭庭长王宏伟先后到白家硷镇政府、东贺家石村委会、申家峁村委会进行调查了解,并对案涉道路进行现场勘查。在确定了被告绥德县交通运输局所修道路系生活生产道路并非旅游观光道路后,再次确认了案涉道路与旅游观光道路的四至界限。

勘验结束后,王庭长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此次法官来到现场勘查,不仅直观地了解案涉争议道路情况,以便进一步理清案件事实,也体现了承办法官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和司法为民的情怀,为案件的进一步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冯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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