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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绥德县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4-04-24 14:15:02 打印 字号: | |

   一、绥德法院主要职能和机构等情况。
   绥德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政工科、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室、法警大队、审管办、研究室、工会十五个庭室和辛店、四十铺、义合、崔家湾四个基层法庭。
   绥德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审判工作方针,结合辖区实际,确定审判工作重点。
   2、审理一审刑事公诉、自诉案件,惩办一切犯罪分子。
   3、审理各类一审民事纠纷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审理各类一审行政纠纷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5、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6、审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告诉、申诉,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7、审理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8、指导、监督基层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9、总结审判工作经验,解答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0、负责法院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协助主管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和培训法官、司法警察及其他工作人员。
   11、规划和负责法院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监督诉讼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2、检查和监督本院执法执纪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廉正教育。
   13、负责和管理其他司法行政工作。
   二、2014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4年,绥德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此,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明确目标抓重点,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切实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查找法官干警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不足。要广泛开展群众调研、征求意见工作,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二)切实增强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法院工作中的重要部署、重大事项和重点举措。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实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的常态化;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或转办的案件及其他事项;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并征询对案件裁判的意见和建议。
  (三)全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围绕县委政府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搞好工作对接和调查研究。要全面加强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惩治抢劫、贩卖毒品、盗窃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高度关注涉及民生领域的群众诉求,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四)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效。进一步发挥审判管理职能作用,在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努力促进案件质量提高;着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使当事人胜败兼服;强化审限管理和均衡结案,建立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件案件的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大力实施便民利民举措。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继续推行立案信访窗口和庭、站、点、员四位一体的便民诉前调解“网络”建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建立案件信息查询机制,为群众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加大审判“五进”和巡回审判工作力度,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和执行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拓展群众参与、监督司法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公众对法院工作和裁判结果的认同感,提升公众满意度。
  (六)有效提升法官整体素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司法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规范司法礼仪,树立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七)全面扎实推进司法公开。以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依法公开一切可以公开的司法活动。继续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加强司法管理、提高司法水平提供信息技术保障。强化法院网站和官方微博建设,加大开庭公告、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力度,开展庭审网络直播工作,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各位代表,2014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依法履职,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绥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部门预算单位名称、各单位性质、经营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
   绥德县法院属行政单位,财政全额预算,实有人数104人,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71人,退休25人。
   四、附:
   1、绥德县法院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2、绥德县法院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3、绥德县法院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一) 收支预(决算)总表
         绥德县人民法院   (部门)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081 一、基本支出 1081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1、工作福利支出 524
三、事业收入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5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3、日常公用支出 472
五、其他收入 二、项目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081 本年支出合计 1081



(二)公共预(决)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绥德县人民法院     2014年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总    计
204 公共安全 1081 1081
20405 法院 1081 1081
2040501 行政运行 1081 1081




(三)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表

      绥德县人民法院      2014 年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106 96 10

 
责任编辑:绥德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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