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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妹三人继承遗产引矛盾 承办法官耐心调解续亲情
作者:马 腾 王浩宇  发布时间:2013-12-13 14:10:34 打印 字号: | |
  都说亲兄弟明算账,可对李家三兄妹来说,虽然手足之情是亲但账却难算明白,三兄妹的父母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致所有产权叫长兄占有,导致俩妹妹不满,为此一家兄妹三人为遗产闹上了法庭,12月12日上午,经绥德县人民法院法官耐心调解,三兄妹在笑声中继承了遗产。

  李家兄妹三人,长兄李春(化名),女儿李红(化名),二女儿李梅(化名),父母在世时,一直和李春生活。期间兄妹三人一直尽到了赡养老人的义务。父母亲去世后,李春一人独自占据了老人所有的遗产,为此,李红、李梅把亲哥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绥德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此案涉及家庭矛盾,三方当事人是亲兄妹,闹上法庭既伤颜面,也会使兄妹之间的亲情产生裂缝,于是法官多次上门找当事人几方做调解工作,要求他们应当遵循平等原则。承办法官首先对长兄李春做了多次调解工作,并认真的给他讲解平等继承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法官十多次的耐心细致的讲解下,李春的心情慢慢的平静下来,态度也缓和下来了,同意平等继承老人的遗产。12月12日上午在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下,兄妹三人在互相礼让中分了老人的遗产,再续了亲情。
责任编辑:马 腾 王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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