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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机制 狠抓制度落实 打造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作者:杨文清 杨 伟  发布时间:2010-04-15 09:22:54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官公正、高效司法的重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执行,司法审判工作能否得到加强并有效发挥作用,关键要靠一支公正、清廉的法院队伍来保证。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廉政建设的有力举措,这些都为推进法院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重点推进制度建设,积极构建有利于司法公正廉洁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

  一、充分认识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七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法院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十分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指明了前进方向。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广大法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司法能力水平明显提高,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目前,我们正处于辖区大开发、大发展、大建设时期,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凸现,矛盾纠纷错综复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事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加快,法院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人民群众对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要求越来越迫切,社会各界对法院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法院队伍面临的考验越来越多。因此,能否廉洁司法、公正裁判已成为人民法院面临迫切解决的课题,我们思想上决不得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视而不见;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已成为人民法院一项十分重要、非常紧迫的任务。我们必须把队伍建设作为事关人民法院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来抓,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地抓紧抓好,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我们要组织法官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法院对今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部署上来,立足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常鸣,为确保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践表明,明确法院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确立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法官干警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形成反腐败斗争整体合力的组织保证。切实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坚决防止和纠正“反腐倡廉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的错误思想认识。因此,我们要继续坚持、进一步完善这个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动司法公正廉洁的强大合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法院工作规划,通盘考虑,协调推进,真正做到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和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必须主动抓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分管领导和每一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廉政建设,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廉政监察员要当好监督员、宣传员、信息员,切实形成反腐倡廉建设整体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五个一”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廉洁司法规定,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纪检监察负责人以及廉政监察员参加的工作例会,分析全院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适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司法不廉、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突出问题上,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自己不出问题。同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检查考核到位、追究处罚有力。

  三、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加强对法官干警的思想教育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根本性举措。长期坚持不懈地做好廉政教育这一项基础性工作,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从近年来发生在法院的腐败案件看,一些干警之所以蜕化变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主要是他们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思想上不设防,警惕性差,是非不分,法纪观念淡化,没有从小节上管住自己,说到底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要防止干警违纪违规,必须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源头抓起。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正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法治理念、公正执法、“大学习、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书香法院”、“周周读书、人人培训”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增强干警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法治理念,着力建设学习型法院。要经常性地组织干警对先进事迹和反面教材进行深入剖析,树立榜样,弘扬正气,举一反三,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要继续坚持交心谈心等制度,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苗头,及时制止,及时纠正,以免小错酿成大错,错误演变成犯罪。同时,要注重创新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这方面,要坚持以人为本,寓教于乐,避免简单性说教,在利用图书馆、资料室等文化阵地,发挥廉政演讲比赛、设置廉政警言警句广告等传统宣传模式作用的同时,积极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新兴宣传方式,营造廉洁氛围,引导法官干警把业余时间更多地用在学习上,净化心灵,提升思想境界。使法官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自觉为党和人民用好审判权、执行权。

  四、实行“阳光操作”,切实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

  推行院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温床的关键性措施。院务公开实质上是把办案、用人、财务等置于阳光下运作,避免暗箱封闭式运作,对公正执法,执法为民,树立法官的形象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近年来,我院围绕司法公正,积极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要着重抓延伸、抓巩固、抓深化。抓延伸,就是在现有基础上,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公开办案程序,把法院收立案手续、管辖范围、收费标准等法律规定细则公布于众;二是坚持公开办案纪律,把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以及省高院“六个不准”等各项纪律规定公布于众;三是坚持公开审判事项,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案件开庭的时间、地点及案由向社会予以公布。总之,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法律所限定的,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抓巩固,就是要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特别是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栏、局域网、简报等形式,对院内的重大活动、工作动态及时发布和报道,接受干警和群众监督,做到公正便民、依法办事、勤政廉政。抓深化,就是要把公开同完善法院工作运行机制结合起来,同深化司法改革、创新制度结合起来,实行“阳光操作”,防止权力滥用。

  五、进一步提升警示训诫制度在预防腐败上的实际效应,不断加大对法官干警队伍的监督力度

  构建法官干警廉洁自律警示训诫防线“三项制度”,是体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一项重要举措。警示训诫制度主要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或已经出现的错误苗头的行为进行预先防范和警示,是把监督的重点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转移,工作的着力点由被动查处变为主动防范,使法官干警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不犯或少犯错误,避免由小过酿成大错。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强化监督的原则,起到教育、保护、挽救的作用。警示训诫制度是一个系统工作,主要包括信息收集、判断、处理、反馈等四个相互关联的内容。在信息收集上,我们要注重发挥原有信访接待、督查督办、案件评查三个渠道作用的基础上,在纪检监察设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接待窗口,由纪检监察人员和廉政监察人员负责接待,保证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在信息判断上,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收集到的法官廉洁自律问题信息进行鉴定和甄别,把那些属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或法律处罚的问题和可能构成违纪的问题筛选出来,作为进行整改纠偏以及惩处的基本依据。在信息处理上,要着重健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警示训诫制度,要求谈话函询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警示诫勉对象终止其错误行为,责令纠错对象限期纠正错误。同时,对存在违法违纪的法官干警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在信息反馈上,通过开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建议”活动,在每案查结后由调查组对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和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剖析,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切实查找制度上的疏漏,进一步提升警示训诫制度在预防腐败上的实际效应,确保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完善工作联动制度,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查处案件要坚决有力,只有依法依纪查办案件,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查办案件敢于动真的、来实的,本身就是一种威慑和预防,既是治标,也是治本。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联动机制,加强联动单位间的信息交流互动,对于提升法院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法官干警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的违法违纪现象形式多样,使查办工作更加复杂化、专业化,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单靠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难以完成,因此,要紧密结合司法权的运行特点,健全纵横向联动机制,积极拓宽监督领域,整合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提高查案水平和效率,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确保法律正确实施。首先要健全与法院内部庭室的横向联动机制,包括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问责机制。其次要健全与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机制。主动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特别是积极与纪委、政法委、检察院、信访部门等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掌握群众有无投诉和反映法院干警违法违纪情况。同时,注重发挥特邀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定期征求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第三要健全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联动机制。通过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联合,既宣传法院的工作成效,加大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得到理解和支持,提高司法公信力和法院社会公众满意度,又不断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同时,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组织协调,查办案件和实施有效监督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树立法院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责任编辑:马 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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